Rufinus(魯菲努斯) 著作集

Rufinus of Aquileia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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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25. 你看他如何對待安波羅修。首先,他稱安波羅修為烏鴉,說他全身漆黑;接著又稱他為寒鴉,用其他鳥兒華麗的羽毛裝飾自己;然後又用他污穢的辱罵撕裂安波羅修,宣稱這位被神揀選為基督教會榮耀的人,毫無男子氣概,他[1]甚至在逼迫的君王面前也宣講主的見證,毫不畏懼。聖潔的安波羅修撰寫他的《論聖靈》一書,不僅是用文字,更是用他自己的血;因為他將自己的生命之血獻給逼迫者,並在自己裡面傾流,儘管神保守了他的生命,為將來的工作。假設他確實追隨了我們天主教團體中的一些希臘作家,並從他們的著作中借鑒了一些內容,這本不該是你首先想到的(更不該是你如此熱心努力的目標,以至於你著手翻譯狄第摩的《論聖靈》),去大肆宣揚你所謂的抄襲,這很可能是在他必須立即回應異端的一些狂言時,出於文學上的必要。這是一個基督徒的公平嗎?我們難道要這樣遵守使徒的訓誡嗎?[2]「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但我可以反過來問你,[3]你這說人不可偷竊的,自己卻偷竊嗎?我可以引用我已經提到過的一個事實,那就是,在你撰寫彌迦書註釋之前不久,你曾被指控抄襲奧利根。你並沒有否認,反而說:「他們用猛烈的辱罵攻擊我,我卻視之為最高的讚美;因為我希望效法我們和所有智者所欽佩的人。」你的抄襲為你帶來最高的讚美;而別人的抄襲在你眼中卻使他們成為烏鴉和寒鴉。如果你效法你稱之為僅次於使徒的奧利根是正確的,那麼你為何嚴厲攻擊另一個人追隨狄第摩,儘管你親自指名道姓地稱他為先知和使徒般的人物?至於我自己,我不能抱怨,因為你對我們所有人都一樣辱罵。首先,你不放過偉大且備受尊敬的安波羅修;然後,你曾寫道他僅次於使徒,所有智者都欽佩他,你曾千百次將他讚美到天上,不像你所說的只有兩處,而是無數處,這位曾是使徒般的人物,你現在卻轉過來稱他為異端。第三,這位你稱之為先見先知,擁有雅歌中新娘之眼,並根據其名字的含義[4]稱之為使徒般人物的狄第摩,你現在卻反過來指控他為邪惡的教師,並用你所謂的「審查官之杖」將他與異端團體隔離開來。我不知道你從何處得到這根杖。我知道基督曾將鑰匙交給彼得:但現在是何種靈在分發這些審查官之杖,這就由你來說了。然而,如果你用你曾讚美他們的同一張嘴來譴責我所提到的所有這些人,那麼我與他們相比不過像一隻跳蚤,我必須重申,如果現在你將我撕裂,儘管你曾讚美我,並在你的《編年史》中[5]將我與弗洛倫提烏斯和波諾蘇斯相提並論,因為你說我的生命高貴,我也不應抱怨。

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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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1] 詩篇一一九篇46節

[2] 腓立比書二章3節

[3] 羅馬書二章21節

[4] Sensuum nomine(sensuum nomine,按其名字的含義)。使徒多馬被稱為狄第摩。約翰福音十一章16節

[5] 見耶柔米對優西比烏《編年史》的續寫(未包含在此譯文中)主後381年:「弗洛倫提烏斯、波諾蘇斯和路非努斯因其傑出的修道士身份而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