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Chapter 15
第十五章
補充後續內容。我的序言接著寫道:
「這些差異的原因,我已在潘菲勒斯(Pamphilus)為奧利根(Origen)著作所寫的《辯護詞》中更詳盡地闡述。我在其中又附上了一篇極短的論文,以在我看來相當清晰的證據表明,奧利根的書在許多地方,特別是你們要求我翻譯的那些書,即《論原理》(Περὶ ᾽Αρχῶν),被異端和心懷不軌之人篡改了。這本書可以譯作『論開端』[1]或『論本原』,無論如何,它們都極其晦澀難懂。因為在這些書中,奧利根討論了哲學家們窮其一生也未能發現真相的議題。在這些議題上,人對創造主的信心以及對受造世界的理性思考,曾被哲學家們用於其自身的褻瀆目的,而這位基督徒作者則將其轉向支持真信仰。」
在此,我也懇請你仔細留意我的話,並觀察我說的是「對創造主的信心」,而不是「對受造世界的理性思考」;因為關於神的一切屬於信心的範疇,而我們對受造物的討論則屬於理性的範疇。我接著說:
「因此,凡是在他的著作中,我們發現關於三位一體(Trinity)的錯誤定義,而他在其他地方已按照真信仰表達了其觀點的,我們或將其刪除,視為被偽造或插入的段落,或按照作者一再闡明的信仰準則修改了表達方式。」
我在此,請問,是否寫得不夠謹慎?我是否說我按照我們的信仰準則表達了此事,這顯然遠超出了譯者的職責範圍,譯者的職責僅僅是將希臘文譯成拉丁文?恰恰相反,我說我按照我發現奧利根本人一再闡明的信仰準則表達了這些段落。此外,我還補充道:
「我承認,當他表達得晦澀不明時,就像一個人為那些對該主題有專業知識的人寫作,並希望快速瀏覽時那樣,我透過添加他在我讀過的其他一些著作中對同一事物所給出的更完整表達,使句子更清晰。我這樣做純粹是為了清晰。但我沒有用我自己的話表達任何內容;我只是將奧利根的真實思想歸還給奧利根,儘管這些思想是在他著作的其他部分中發現的。」
腳註
———
腳註
[1] 或《論第一原理》(De Principi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