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Chapter 14
第十四章
14. 我預先寫下這些話作為我的信仰聲明,當時這些誹謗者尚未興起,因此任何人都無法說我只是因為他們的勸告或強迫才說出我以前不曾相信的事情。此外,我承諾,無論翻譯有何要求,我都會在遵守這些要求的同時,維護我的信仰原則不受侵犯。那麼,當我認信的第一句話就保守並捍衛我免於任何與之不符的教義之嫌疑時,邪惡還有何餘地呢?此外,正如我上面所說,我從主的話語中得知,每個人都將因自己的話語而非他人的話語而被稱義或定罪。
但我將展示,我在《論原理》(Περὶ ᾽Αρχῶν)一書的序言[1]中,如何宣告了我的翻譯原則,並將像前一個案例一樣,引用原文來證明這一點:因為從這份文件中引用任何與手頭事務相關的內容都是恰當的。我曾對那位現在將我對他的讚揚轉化為對我的控告的人給予了榮譽的提及,因為他在我開始之前就率先翻譯了奧利根的許多著作;我曾讚揚他作為解經者的口才和作為翻譯者的勤奮,並說我以他為榜樣來做類似的工作。然後,在幾句話之後,我繼續說道:
「因此,我們盡力以他為榜樣,當然不是在他的口才方面,而是在他工作的方法上,注意不要重現奧利根著作中與他自己真實觀點不符和矛盾的內容。」
我懇請讀者注意我所說的話,不要因為這句話的簡潔而忽略它。我說的是「我不會重現奧利根著作中與他自己真實觀點不符和矛盾的內容」。我沒有泛泛地承諾我不會重現與信仰相悖的內容,也不是與我或其他人相悖的內容,而是與奧利根本人相悖或不符的內容。我的對手不應被允許通過斷章取義來散佈對我的虛假陳述,說我曾承諾不重現任何與我自己的信仰相悖或不符的內容。如果我能夠做出這種行為,我當然不敢公開宣稱。如果你發現我的作品中存在這種情況,你就會知道如何判斷。但如果你發現沒有這種情況,你就不會認為我應受責備,因為我從未給你任何約束我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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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見本卷中此文件的譯文。